办案手记:姜律师教你离婚时如何查找对方财产
姜律师自2011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来,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曾在军队情报部门服役22年,长期从事一线急难险重侦查任务,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胆大心细的执行力。擅长采用财产取证、过错索赔、外遇赔偿等36招数,有效帮助当事人获得更多的利益,始终坚持秉承军人风格、谨守忠诚为服务理念。
众所周知,婚后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而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就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做出约定,但是很多时候一方为了能够在离婚时多分财产,往往在离婚前就把财产隐匿、转移起来。甚至都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哪些收入。
之前就遇到不少这样的咨询,表示不知道对方的财产情况怎么办?尤其是对于一些全职太太来说,完全不知道对方的收入。
那么这种情况财产怎么分?怎么知道对方都有哪些财产呢?
一、来文件中发现对方的财产线索
当事人可以从双方往来文件中发现对方财产的蛛丝马迹,如:双方签订合同,可以从合同中查找对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地址等信息;如有款项往来,可以从银行流水、支付宝账户等查找对方账户信息;此外,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等工具查询对方的股权信息、土地信息、探矿权等有变现价值的财产资质等;通过商标权、专利权等公开网站查询到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当事人可以将查询到的财产线索报告给执行法院,由执行法院核实。
二、要求对方当事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
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责令对方当事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接到财产令报告令的对方当事人,有如实报告财产的义务。
三、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
法院内部查控系统可查询到对方当事人在各个银行是否开设账户,以及账户中的存款余额;可查询对方当事人名下的动产、不动产、股权、基金、理财账户等信息,只要登记在对方当事人名下的财产,法院均有权查询。
四、聘请调查公司
有些调查公司信息来源和渠道比较多,申请人可以支付一定金钱聘请调查公司查询对方当事人名下的财产,可能会有意外的收获。
五、发布悬赏广告
申请人可申请在各个媒体平台发布悬赏广告,但需要承担发布费用。
姜律师21年8月份有一个案子就是,女方离婚后才发现前夫在深圳的公司生意做得非常大,持有价值上千万元的股票,还拥有多处住宅、别墅等房产。之后女方就将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60%的份额分割离婚时尚未分割的股票、存款、房产等夫妻共同财产共计3000万元。
最后法院审理查明,截止到离婚当日,男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账户及深圳分公司账户内拥有股票价值为1000万元。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深圳购房5套,并于离婚前夕全部出售,所得款项近2000万元。最后,法院判令对其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男方给付女方股票折价款、公司股权折价款、房屋变现债权折价款共计1800万元。
一般来说还是当事人自己先调查,或者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