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涉外离婚 父母赠送的房产怎么办
案情简介
原告:吴女士
被告:郭先生(新加坡籍)
吴女士与郭先生为大学同学,自由恋爱,双方在国内办理结婚证后,夫妻前往新加坡工作生活,后郭先生加入新加坡国籍,育有一子郭某某(新加坡籍)。
因吴女士家境丰厚,其父母出资在新加坡及国内购置多套房产及创立进出口贸易公司,均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婚后六年,双方因脾气理念不合,发生摩擦,经常争吵。
又因吴女士父母年纪较大,身体不好,导致吴女士必须回国照顾父母。吴女士在婚姻中不但得不到温暖和帮助,甚至渐渐变成拖累,遂提出离婚,郭先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坚决不同意。
吴女士面对新加坡繁琐的涉外离婚流程,面对必须孝顺父母和照顾小孩,面对如何在离婚中确认父母对夫妻不动产及公司的出资,面对能否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复杂问题,根本无力解决,遂委托锦瑟婚家律师团队进行介入。
办案经过
团队梳理夫妻共同财产明细清单,收集进出口贸易公司文件及协议,核实吴女士父母资金流水及转款记录。同时根据两国法律规定的不同,制定出A、B、C三套方案。接下来,主要工作为:了解婚姻各项基本情况,与双方进行详细沟通,明确双方诉求,心里预期及离婚的主要矛盾点。又与双方父母进行沟通,听取家长的意见。尝试与郭先生沟通A方案,郭先生明确拒绝后,吴女士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申请查封国内多套房产。
案件结果
吴女士在国内起诉一年半后,通过律师团队与郭先生的几轮磋商谈判,对房产及外贸公司股权进行合理的分配,根据新加坡的法律,对孩子的抚养权达成最利于吴女士的方案。最终双方对婚姻关系解除、夫妻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郭先生配合在国内协议离婚。团队在最短时间内,帮助吴女士解除婚姻关系,争得父母的财产,她也顺利回国,安心照顾父母。